贵州加大学生校服军训服采购管理
本报讯 日前,贵州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学生校服和高校学生军训服管理工作的指导建议》,需要规范使用采购,保障水平安全。
建议明确,学校是本校校服军训服选择和购买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校校服军训服使用采购的组织推行,拟定本校着装规范和管理细节。校服使用采购要严格实行国家标准,采购文件及合同中须标明校服实行标准。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校服选择和购买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不能频繁更换校服,款式一旦确定,应维持肯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不能一次性采购小学、中学阶段所需的全部校服。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
建议规定,军训服使用采购参照中小学生校服需要实行。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征得少量父母、在校生代表赞同后进行使用采购。要贯彻落实“守护戎装”有关规定需要,规范使用军训服,严格实行国家标准,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军训服的行为,规范采购程序,依法依规、根据规范步骤采购军训服。
(宗禾)